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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在三阴。则有传经直中之异。在三阳则有在经在腑之分。而太阳更以伤寒营风伤卫营卫俱伤为大关钥。故篇中分 辨风寒营卫甚严。不敢漫次一条。即犯本坏证。结胸痞满。分隶各自为篇。非独不仍叔和之旧。并不若尚论之混。收温 热条例于伤寒法中。至于释义。则嘉言独开生面裁取倍于诸家读者毋以拾唾前人为诮也。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。发于阴也。发于阳者。七日愈。发于…
1.太阳之为病,脉浮、头项强痛而恶寒。 2.太阳病,发热、汗出、恶风、脉缓者,名为中风。 3.太阳病,或已发热,或未发热,必恶寒、体痛、呕逆、脉阴阳俱紧者,名为伤寒。 4.伤寒一日,太阳受之。脉若静者,为不传;颇欲吐,若躁烦,脉数急者,为传也。 5.伤寒二三日,阳明、少阳证不见者,为不传也。 6.太阳病,发热而渴,不恶寒者,为温病。若发汗已,身灼热…
【纲】仲景曰。病有发热恶寒者。发于阳也。无热恶寒者。发于阴也。发于阳者七日愈。发于 阴者六日愈。以阳数七。阴数六故也。 【目】许叔微曰。伤寒六七日。无热。脉沉紧而细。烦躁不饮水。此阴盛格阳也。当用附子霹 雳散。饮水者不可服。 吴绶曰。阴症似阳。乃水极似火也。盖伤寒传变。误服凉剂。攻热太速。其人素本肾气虚寒。 遂变阴症。冷盛于内。逼其浮阳之火发于外。…
《太上隐书》曰∶法本无法,理归自然。心因境乱,法 本心生。立法之意,救补已失而防于未萌。故三千六百法,养命数十家。三千六百法者,十年之期;养 命数十家者,天一地二、天三地四、天五地六、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。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,五行之阳 数,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,五行之阴数。大道分而为二气,二气裂而为五行。大而为天地,明而为日月, 灵而为人。莫不禀二气而生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