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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注本草者。当先注明其所以主治之由。与所以当用之理。使读之者有义味可咀嚼也。 兹集药性病情。互相阐发。庶便资用。若每处皆释。则重复烦琐。反生厌渎。故前后间见。 或因药论辨。读者汇观而统会之可也。 一 上自神农本草经。以至李氏纲目。俱递有收载。自纲目以后。收载绝少。如燕窝之 类。 一 自古本草以至近今本草。俱有是名。而今并无是药者。如预知子之类。俱…